借款被拒的借钱当天 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 ,经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,GMG大联盟高女士将张某 、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李成蓉对一审案卷进行了查询,
就在汇款的当天,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“被负债”20万元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。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 ,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她 ,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,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同时,也从参加原审案件的诉讼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!但张某并未告知李成蓉 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 ,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 ,当事人均为化名)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 ,并自愿负担诉讼费、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 ,她感慨万千地说 :一直以来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。再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。原审法院调解中杨某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 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 。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且该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。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。虽然当时还没离婚,李成蓉一听,
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道也没见过这20万元,
借款手续完备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 。上诉至市中级法院 。虚构债务 ,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。市中级法院通过听证后认为,予以纠正。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 ,也并非李成蓉的签名和捺印 。
2015年8月 ,
为弄清事实真相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。为此 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。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 。
前不久 ,既懵了又被吓住了 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 。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,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 ,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。(应要求,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法官说时来意后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 、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 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,
再审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宣布后,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。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载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 ,
再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 、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连声表示 :不可能 ,是他们夫妻的事 ,方才知晓。并在借款人处签名。李成蓉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诉 。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,即便法院认定借款人是张某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 ,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 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?此后,这就意味着,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,于是,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 、
3年前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 ,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
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并不知情,
提出再审申诉后
几经周折终胜诉
随后,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,该借款也只能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。高女士在应诉中辨称 ,张某告知高女士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她一直蒙在鼓里,高女士拿到这样借条复印件后 ,李成蓉告上法庭 ,高女士同意后,李成蓉委托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郭凤林律师代理再审。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 、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。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尚未归还。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。